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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fā)省建設廳關于開展抗震設防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2003]1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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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縣建設局,高新區(qū)、保稅區(qū)建設局,市質監(jiān)站、各有關設計企業(yè):
  現(xiàn)將省建設廳《轉發(fā)建設部關于開展全國抗震設防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粵建設字[2003] 128號)轉發(fā)給你們。根據建設部、省建設廳2003年下半年關于抗震設防檢查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程抗震設防質量管理,切實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抗震設防質量檢查?,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對象
  1、“十五”以來建設的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或立項投資4000萬元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以上)和城市基礎設施;
  2、2002年7月1日后竣工,單體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
  3、在建磚混和鋼筋混凝土房屋工程;
  4、村鎮(zhèn)建筑中的公共建筑。
  二、檢查的依據、內容和重點
檢查的依據、內容和重點按照建設部《關于開展全國抗震設防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建質[2003] 174號)中的要求執(zhí)行(見附件)。
  三、檢查的組織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抗震設防質量檢查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汕頭市2003年度抗震設防質量檢查領導小組,市建設局鄭家漢局長任組長,鄭清泉副局長、林耿明副局長、楊鮀生總工程師任副組長,李元宇、陳淑雄、馬清亮、林岳鈿、鄭鐘凱、林立為領導小組成員。
  四、檢查的項目劃分及時間安排
  1、項目劃分
本次檢查的有關工程項目分為市查項目和區(qū)查項目,市質監(jiān)站所監(jiān)督的工程項目為市查項目,由市質監(jiān)站進行自查及檢查,各區(qū)、縣質監(jiān)站所監(jiān)督的工程項目為區(qū)查項目,由各區(qū)、縣和高新區(qū)、保稅區(qū)建設局會同質監(jiān)部門進行自查和檢查。各有關設計單位應對本單位設計的有關工程項目進行自查。
  2、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由各區(qū)、縣建設局,高新區(qū)、保稅區(qū)建設局,市質監(jiān)站和各有關設計單位按本次檢查的范圍和對象對應受檢項目進行清理,列出受檢項目匯總表(匯總表應包括序號、工程名稱、建設單位名稱、勘察單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監(jiān)理單位名稱、項目規(guī)模等),并對有關工程項目進行自查和檢查,檢查工作要求在2003年10月23日以前完成,檢查情況應形成書面總結連同受檢項目匯總表、2003年抗震設防質量檢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于10月27日前報送我局設計城建科。
  第二階段:由我局根據各單位上報的項目和自查情況,于10月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對有關工程項目進行抽查。抽查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第三階段:準備迎接省建設廳檢查組的檢查。
  五、檢查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區(qū)、縣和高新區(qū)、保稅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檢查領導小組,制訂具體的檢查方案,并妥善做好抗震設防質量檢查的宣傳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報送我局設計城建科。
  2、積極依靠專家與專家組織。檢查工作要充分發(fā)揮專家和專家組織的作用,由熟悉建筑工程質量控制和抗震標準規(guī)范的專家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保證檢查質量。
  3、檢查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大執(zhí)法力度。對不認真落實責任制度,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單位,要根據《建筑法》、《防震減災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4、各區(qū)、縣和高新區(qū)、保稅區(qū)建設局,市質監(jiān)站和各有關設計單位在檢查工作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偨Y內容為:檢查工作的總體情況;受檢工程涉及到的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執(zhí)行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抗震設防質量進行監(jiān)管的情況、對檢查結果的處理情況以及針對存在問題提出的整改措施;今后的工作建議等。
  聯(lián)系人:藍宇、沈漢波
  聯(lián)系電話:8566413
  傳真:8566316

汕頭市建設局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